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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开展河长制“七进”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03-26 09:58 文章来源:平昌县水利局   浏览量:

进机关。将河长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会前学法范围;将“保护母亲河”宣传工作纳入文明机关创建;开展“节水机关”建设活动,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杜绝“长流水”;组织职工开展一次“爱护河道,我们在行动”活动,积极参与清扫河岸垃圾、监督违法排污等工作,做“河长制”工作的尊崇者和谋划者。 

进乡村。利用村阅报栏、报刊阅览室、宣传黑板等平台,广泛宣传我县“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保护母亲河”实际成效;利用“农民夜校”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生态循环种养殖、绿色生态发展等知识讲座,引导人民群众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定点、分类堆放垃圾,自觉保护饮用水源,提升老百姓绿色发展意识,做“河长制”工作的支持者和宣传者。

进党校。县委党校大力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宣传我县积极构建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体系和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清理整治、水环境污染防治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以及我县河长制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好人物,提升基层河长履职能力,助力创建河库管理保护示范县,做“河长制”工作的讲解者和先行者。 

进学校。“河长制”工作从娃娃抓起,在学校开展好“河长制”工作“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堂主题班会、 制作一期专题黑板报、展示一批主题手抄报、发放一份倡议书、开展一次“河长小助手”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有养成节约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的好习惯,做“河长制”工作的倡导者和传导者。

进企业。要求全县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认真宣传河库管理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我县在保护水资源、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引导企业带头支持“河长制”工作,推进企业自身产业转型升级,自觉抵制污水违规排放,做“河长制”工作的带头者和实践者。 

进社区。结合依法治县、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手机短信等渠道,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城市容貌整洁行动,修缮道路、灯饰、垃圾箱等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培养社会公众的治水理念和生态保护意识,做“河长制”工作的管理者和监督者。 

进单位。事业单位、协会、团体和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能职责、工作成效等内容,适时组织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巡河护河、辅助基层“河长”监督河库“四乱”行为等治水护水工作,让更多单位和个人做“河长制”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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