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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2024-02-28 15:18 来源: 市水利局 作者:市水利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拟订全市水利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验收工作,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拟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承办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拟订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拟订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负责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移民工作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文书档案、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政策调研、机关安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批评意见和议提案。牵头办理网络舆情、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题。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重要文件、信息或资料审核把关。组织编写水利志和行业大事记等。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培训科(机关党委办)。负责机关党务公开、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机关纪检工作。牵头办理巡视巡察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培训、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统战、双拥、工会、老干部工作。牵头指导水利行业城乡基层治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负责指导市本级预算水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对全市行业内部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督。负责组织原水价格的测算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重大水利项目方案编制、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督查督办、信息反馈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验收。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质量监管。负责大、中型灌区规划及配套建设。指导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负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应用指导和监督。承办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指导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应用和技术推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水利水保科(巴中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与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负责配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农业节水灌溉。组织、指导乡村振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指导县区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水资源科(巴中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节水评。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和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工程运行管理科。指导涉及水利工程及其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治理、开发和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灌区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评价。牵头水利督查工作,负责已建成的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指导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指导保水和灌区用水管理。参与地方电力涉水事务,牵头做好水电站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管理考核。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防预警。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指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指导河道疏浚、水毁工程修复。指导水电站防洪调度。负责水利反恐相关工作。负责蓄水统计。指导水文业务工作。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处罚和强制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牵头办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承办水行政诉讼。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公示工作。牵头指导水利营商环境建设。组织起草综合性地方水利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直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负责水法规政策调研和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移民规划安置科。承担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拟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承办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拟订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指导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拟订移民资金年度计划。负责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编制情况

巴中市水利局共有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总经济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4名。

                  

 办公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37号

 邮政编码:636000

 办公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27-5260215



巴中市水利局领导班子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周   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益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仲贤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杨月志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大璋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陈尚诗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蒲  隽      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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