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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河湖长制 奋力建设幸福河湖

发布日期:2023-07-14 11:45 文章来源:平昌县水利局   浏览量:

今年以来,我县以“清河、护岸、净水、保水”为主要目标,不断强化河湖长制,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岸上岸下统筹谋划,上游下游协同共治,持续强化平昌县河湖治理保护,促进渠江上游水环境高质量发展,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今年以来,县、镇两级河长累计巡河2697次,发现问题1038个,整改率达99%,巡河问河工作取得实效。

以“清河”为本,不断推进河湖通畅洁净。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按照“查、认、改、罚、回头看”等环节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水利局牵头开展2次小水电站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0个;各乡镇、中型水库持续开展河湖清漂,累计投入费用14万元,动用人员1700余人次,清理河面漂浮垃圾约5.4吨,河湖水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以“护岸”为基,不断强化岸线空间管控。县河长办牵头先后开展2次河湖暗访督查工作,发现问题26个,派发督办单8份、交办单2份,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已完成整改24个。组建专班高效开展水利部下发246个疑似河湖“四乱”问题遥感图斑核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复核,反馈“属实”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以“净水”为主,不断提升防污治污能力。切实加强城镇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排查入河排污口112个,完成分类整治18个,安装标识牌40个。致力于岸上截污,不断摸排整治城区污水直排,优化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管网改造和新建,今年以来城区污水收集能力已提升3000余方。县城巴河及大通江水质常年保持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以“保水”为辅,不断夯实河湖治理基础。针对涉水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督促3处涉水施工场地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更新各河流河长公示牌,启动涵水溪、驷马河等11条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目前,已针对非法捕捞立案18件,起诉11人。建立渔业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在巴河、大通江等水资源保护区共计投放青鳙、中华倒刺鲃及四大家鱼13余万尾。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结合乡村旅游,大胆探索创新“党建+河长”“河长+田长”“河长+林长”“河长+园长”等平昌模式,不断推进河湖治理基础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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