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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8 13:19

巴中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水利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市水利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验收工作,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拟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承办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拟订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拟订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负责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移民工作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2.负责巴河城区段水景观维护、化成水库运行保护、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巴中市水利部门2022年重点工作

巴中水利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路,持续践行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3226”总体工作思路,加快构建“6781”现代水网体系,为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加快水利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完工一批”的思路,紧紧围绕《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川陕革命老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提速项目前期工作,新增储备项目28个以上,争取到位项目资金8亿元以上。青峪口水库完成初设审批,力争开工建设主体工程;青龙嘴水库、官房沟水库、寒溪寺水库、群力水库力争开工建设;高桥水库、兰草水库、双河水库、谭家河水库、案家沟水库、红岩子水库、杨家沟水库、白花溪水库、芋子沟水库、陡嘴河水库等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十四五”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200~3000km²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山洪沟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十四五”3000km²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2022年实施水利项目100个以上,完成水利投资20亿元以上。加快江家口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导流洞建设;全面完成红鱼洞水库枢纽工程并验收,全面开工渠系工程;完成黄石盘水库扫尾工程建设任务;建成仓库湾水库,加快汇田河水库建设。持续推进小通江河(一期)和小通江河东门大桥至城东三社段、芝子河渔溪镇、南江河下两镇、巴河白衣镇、神潭河关路镇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提升防汛减灾安全保障能力。三是狠抓工程规范管理。以小型水库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县级水利工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大力实施小型水库管护三年攻坚计划,推动恩阳区创建省级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有序启动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村水利工程“三权”,压实管护责任,落实运行经费和管护人员,确保农村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大质量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构建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加快工程验收,完成黄石盘水库下闸蓄水验收;5座中型水库加快退出“销号”,完成二郎庙水库、双桥水库枢纽竣工验收,完成天星桥水库、湾潭河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完成牛角坑水库渠系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方田坝水库、金台水库竣工验收,加快已完工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沟等工程竣工验收。

2.夯实民生水利基础

一是推进乡村水务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区域集中、互通共济”思路,以实施乡村水网体系建设、构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水利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美新村建设“四项”任务为抓手,启动巴州区、恩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建设,做好平昌县乡村水务试点省级实绩评估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水美新村建设、水利风景区创建、中型灌区产权交界点供水计量等工作,加快构建完备的乡村水网体系及现代化水管体系。二是推进民生水利建设。扎实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大力实施南江县、通江县集中供水工程,完成南江县长赤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改造扩容工程;积极推进一批水源工程及骨干供水工程建设,着力建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保障乡村振兴生活生产生态用水。2022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三是有序推进移民安置工作。加快推进江家口水库、红鱼洞水库、黄石盘水库、青峪口水库等大型水库移民安置,完成江家口水库移民生产安置378人、搬迁安置184人;完成红鱼洞水库库周交通复建和渠系建设移民安置任务;完成黄石盘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启动青峪口水库移民安置。规范推进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完成天星桥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完成二郎庙水库枢纽工程区移民安置竣工验收。

3.持续推进水生态改善

一是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大力发挥河长办的统筹、协调、督查、监督、考核职能职责,督促各级河长常态巡河问河、按规范履职,切实解决涉河涉水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河长制“5+9”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河库“清四乱”、防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治理,从严查处涉水涉河违法行为,全方位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认真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纵深推进河库管理保护示范县(区)建设,积极争取挤入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市名单。常态开展河长制“七进”,推广河湖信息平台,切实提升全域全民河湖管护能力,有效治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深化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规范取用水及调水断面管理。加强水资源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实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等管控指标划定。建立健全水资源调度协调机制,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推进水权流转改革试点,加强初始水权分配。2022年,全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5.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3.2%,国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强化节约用水管理。持续深化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平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水利行业节水标杆创建,推动建设一批公共节水示范单位。健全节水评价机制,全面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节水评价,指导县(区)全面建立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累进加价制度。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围绕“1+3”产业布局,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生活节水降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节水宣传,持续开展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努力营造节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和监管。加快实施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完成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全面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部省下发的水土保持疑似违法图斑核查,依法依规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五是强化依法治水兴水。切实加大普法工作,扎实抓好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组织筹备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涉河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依法治市。扎实开展河道岸线利用、涉河项目建设、非法采砂治理、取水许可监管、水利工程运行以及河道清障、水土保持的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4.强力推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一是夯实防御基础。层层压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减灾主体责任和水利部门行业指导、水管单位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公示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四预”措施,制定出台《巴中市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抓实抓好防洪度汛预案演练。强化汛期防汛调度会商和值班值守,多渠道及时准确发布强降雨等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对各种极端气候的准备,确保实现人员零伤亡。二是着力隐患治理。以水旱灾害防御风险普查为抓手,全面完成16条820公里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配合水利厅做好全市暴雨和洪水频率图、洪水和干旱灾害及防治区划编制。落实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及补贴。认真开展河流、水库、危险区、在建工程的洪涝灾害隐患排查,建立限期整改台账,确保度汛安全。三是加强源头防控。督促江家口水库等在建重点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在汛前完成防洪度汛建设任务,以及完成新增野外视频监控点建设、山洪灾害防御调度会商系统升级改造、化成水库、3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任务,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充分发挥防洪效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水利局部门2022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78人,供给车辆5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水利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市水利局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1772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资变化。(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772万元,比2021年增加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2万元,占总收入83.0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 万元,占总收入16.93%。(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772万元,比2021年增加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58万元,占总支出55.73%,项目支出784.42万元,占总支出44.27%。(详见附件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资变化。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农林水支出1240.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61万元。(详见附件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2万元,比2021年增加4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人员增人增资变化。(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7.59万元,占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万元,占4.1%;农林水支出1240.80万元,占84.29%;住房保障支出63.61万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4.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项)2022年预算数为425.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项)2022年预算数为2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运转类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柳津湖运行保护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行政执法、查处涉水涉河违法行为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监管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91.09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2年预算数为7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及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水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河长制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44万元,主要用于巴中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65万元,主要用于江家口单位职工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其他运转类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经费及采购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61万元,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764.3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35.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7.23万元,津贴补贴103.46万元,奖金11.89万元,绩效工资117.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4.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3万元,住房公积金63.61万元等。(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4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6万元,生活补助22.84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73.42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 273.61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223.1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20.9万元,印刷费4.18万元,水费3.34万元,电费13.38万元,差旅费75.24万元,邮电费4.18万元,物业管理费6.69万元,维修(护)费3.76万元,会议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4.18万元,工会经费10.59万元,福利费7.9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3.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万元等;其他运转类支出50.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19.9万元,食堂运行经费18.72万元,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经费4万元,党建经费7.8万元。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及建设管理经费20万元,水利综合执法经费10万元,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经费20万元,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经费10万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经费15万元,水旱灾害防御经费9万元,防汛指挥中心运行经费70万元,乡村振兴发展水利工程经费5万元,河(湖)长制经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经费10万元,重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费50万元,水库日常养护经费7万元,防汛经费7万元,水资源保护经费41万元,水质监测运维费10万元,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经费(采购)10万元,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经费80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8.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额减少2.5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暂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5.18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55.3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20%,主要原因是江家口水库增加一辆公务用车。(详见附件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万元。(详见附件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水利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7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14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18.3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详见附件6和附件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中市水利局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422.15万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折旧3751.67万元,净值3667.48万元。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水利局部门2022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8个,预算项目资金734万元。(详见附件8和附件9)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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