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
巴中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
巴中市水务局
2016年12月
目 录
附表:
4、巴中市 “十三五”水务发展生活用水保障工程表
5、巴中市 “十三五”水务发展生态用水保障工程表
6、巴中市 “十三五”水务发展生产用水保障工程表
7、巴中市 “十三五”水务发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表
9、巴中市水务扶贫重点村项目投资和效益汇总表
附图:
第一章 基本市情
第一节 自然地理
巴中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东接达州,南连南充,西邻广元,北靠陕西汉中,地跨东经106°20'~107°49',北纬31°15'~32°45',东西宽126km,南北长165km,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北部最高海拔2507.6m(南江县光雾山),南部最低海拔208.3m(平昌县黄梅溪),最大相对高差2238.7m。境内地貌复杂,河流蜿蜒,山脉逶迤,由北向南,大致可以分为北部中高山区、中部低山区、南部丘陵区。区内北部(南江县杨坝、赶场至通江县诺水河、铁溪以北)地层复杂;中、南部地层简单,主要是侏罗系、白垩系地层(主要以砂、页岩互层形式出现),占幅员面积80%以上。
巴中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温因地形的高低及位置不同而各异,北部地势较高,受西北寒流影响较大,气温和相对湿度较低。南部气温较高,年平均气温变化在17℃—18℃左右。全市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470.6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1198.9mm,最大24小时暴雨量达477 mm(玉山,1973年),年均降水总量147.5亿m3,但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
全市大小河流共有1100多条,流域面积在1000 km2以上的有7条,100 km2以上的有45条,50 km2以上的有86条,河流总长4342 km,河流均呈南北流向,树枝状分布,水位洪枯变幅大,部分溪河在枯水期有断流的现象。除南江县北部的焦家河属嘉陵江一级支流外,其余均属渠江水系。
境内有林草地面积1141.6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3485万m3,森林覆盖率54.5%,境内可供开采的矿产主要有煤炭、磁铁矿、大理石、花岗石、天然气等29种,其中煤炭储量3309万吨,磁铁矿3372万吨,天然气10343亿m3,大理石797亿m3,花岗石10亿m3,极具开发潜力。生物资源丰富,珍稀品种繁多,自然景观奇异,旅游资源丰富,现有光雾山—诺水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地质公园,米仓山、空山、天马山、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第二节 社会经济
巴中幅员面积12296.9km2,辖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和平昌县,有187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2347个村委会,308个居委会。2015年末有常住人口332.8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4.89万人。全市平均人口密度270人/ km2。巴中曾是川陕革命根据地首府所在地,是一个典型的以“三农”为主的连片贫困地区(巴州区、恩阳区为省级贫困县,南江、通江和平昌三县为国家级贫困县)。全市耕地面积232.2万亩, 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70.89万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501.3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8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45元,与全省相比,巴中属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偏低水平,且县(区)间发展不平衡。
第三节 水资源状况
据测算,1988年以来,全市水资源多年平均量为64.64亿m3,其中地表水54.31亿m3,占84%;地下水10.33亿 m3,占16%,全市人均拥有水资源量1611m3,低于全国(2151 m3)、全省(3581 m3)平均水平。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为不均衡,年际年内变化大,河流切割深,河水流量丰枯变化大,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极低,干旱缺水和洪涝灾害交替发生。
全市河流上游水质状况较好,基本为Ⅱ、Ⅲ类水质,能满足各相应功能用水要求。但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巴河不同程度接纳了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使个别河段水质降至III类标准以下。
第一节 水务发展主要成效
2011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部、省水利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巴中水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1号文件和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十二五”水务发展较好。截止2015年底,全市新增蓄引提水能力2.65亿m3(规划目标1.77亿m3),总蓄引提水能力达5.28亿m3,新增灌面9.92万亩,有效灌面达到132.30万亩,新增节水灌面8.54万亩。加快建设三县两区应急水源工程,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14万m3,污水日处理能力达4.5万m3,城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100%和60%,基本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0km2。建成市和县(区)城区堤防39.54km,建成中小河流重点集镇堤防44.7km。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雨量站110个、水位站10个,启动水文站建设11个。完成219座小型病险水库和123座洪灾受损水库除险加固。新增水电装机0.74万kw。
一、水务投资大幅增长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务投资完成102亿元,是“十一五”水务总投资(23.5亿元)的4.3倍,年均投资(20.4亿元)相当于2010年(6.22亿元)的3.3倍。按资金来源分:中央29.36亿元,省级14.85亿元,市级14.2亿元,县级28.59亿元,BOT模式等社会投资15亿元;按投资类别分:骨干水源工程18.41亿元,防洪减灾工程42.74亿元,农村水利工程8.32亿元,水生态保护工程1.7亿元,城镇供排水工程28.95亿元,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1.3亿元,发展能力建设投资0.58亿元。
二、水务建设强力推进
(一)骨干水源工程
平昌县牛角坑水库枢纽和干渠一期工程分别通过竣工验收和通水验收,正抓紧推进干渠二期和补水工程建设;双桥水库枢纽工程基本完工,干渠一期工程即将完工。通江县二郎庙水库枢纽工程、干渠一期工程基本完成,正抓紧建设干渠二期工程;湾潭河水库完成导流隧洞工程建设,大坝填筑加快推进。巴州区天星桥水库完成导流隧洞、取水隧洞工程和大坝填筑施工,正抓紧枢纽工程扫尾和补水工程建设。全市新建成戴家河、红檀、罐子沟等3座小型水库工程,开工建设方田坝、纸厂沟、金台3座小型抗旱水库,寒溪寺等7座小型抗旱水库正抓紧前期工作。青龙嘴、双河、望京、官房沟、干沟河、案家沟等6座中型水库可研技术方案已完成咨询。
(二)防洪减灾工程
红鱼洞水库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已贯通。黄石盘水库已正式开工建设。江家口、青峪口水库已完成项建咨询修改。新建完成巴城一期堤防10 km和恩阳、南江、通江、平昌城区堤防39.53km,开工建设巴城二期堤防、恩阳城区堤防工程。完成茶坝、诺江、涪阳、沙溪、诺水河、正直、高桥、团结、白衣、驷马、喜神等1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综合治理河道35.5km,三汇、关坝等1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完工。完成21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出险13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基本完工。
(三)农村水利工程
新建2117处农村供水工程,解决了102.95万农村居民和17.5万在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各批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省级安排下达了龙洞沟水库灌区等1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其中龙洞沟、杨家沟、七道河、九龙桥水库4处中灌渠系配套工程正抓紧建设。完成了南江县花桥、平昌县大腊溪等18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南江县沙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四)水生态保护工程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0km2。建成江口水乡、化湖两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进一步规范了河道砂石管理、加大了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力度。
(五)城镇供排水工程
建成市及县(区)城区水厂5座、供水管网1106.75公里,日供水能力14.5万方,供水人口76万人。建成市及县(区)污水处理厂4座、排水管网126.8公里,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12.5万方,实际日处理污水5.4万方;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9座,日处理能力4.5万方。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工程
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全民的节水护水意识。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建立了日取用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用水户的名录,“十二五”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5亿立方米以内。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机关、企业、学校及社区创建工作,实现年节水120万方以上。强力推进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争取省级投入2500万元,整合项目投入1.3亿元,新建渠道120km、整治渠道908km,建成节水灌溉面积8.54万亩。建成国控取水户在线监控平台,对4个国控取水户取水量进行在线监测。完成灾后重建水资源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南江县3个取水户、2个水电站、2个水源地、2个入河排污口、2个水功能区、1个河流控制断面在线监测。
三、信息水平显著提升
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雨量站110个、水位站10个,启动水文站建设11个。已建成168座中小型水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偏远地区和重点小型水库全部安装完成动态监管预警系统。
四、依法治水严格落实
(一)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制定了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确保了河流生态基流和湖库水质按照功能达标、全市水域面积稳中有升。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取水和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分级限额管理和水资源有偿使用,从严审批取水许可。建立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严禁饮用水源地设置排污口。建立健全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三条红线”约束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规划管理。编制完成巴中市全域水务、人水协调供排水保障体系、水务中长期发展、水资源开发和保护4个综合规划;完成中型水库建设规划(2018-2022)、新(改、扩)建小型水库实施方案(2015-2020)、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2014-2018)、巴中市水务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4个专项规划;配合省水利厅、市发改委、市扶贫移民局等省、市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中长期供水、水利扶贫、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革命老区振兴、秦巴山区区域中心城市等5个发展规划和渠江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库、城区堤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治涝工程、抗旱水源、高效节水等11个专业规划。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规划体系,一大批重点工程挤入国家、省计划盘子,进一步强化了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
(三)防洪抗旱管理。制定了《加强全市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全市187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2367个村开展了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以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为核心,各县(区)均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了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宣传,全市投入5000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山洪灾害预警系统。
(四)河湖管理。严格执行涉河项目规划同意书、行洪论证等审批制度,定期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未批先建和不按批准建设方案实施的行为,认真落实河道采砂统一规划和许可制度,切实加强了涉河监管工作。
(五)水土保持管理。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率100%,验收率95%,进一步加大水保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
(六)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分级属地、条块结合”、“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七)水务执法管理。印发《水务法律法规汇编》500本,实现全市水务系统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强化水务法律培训,每年度集中对县(区)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总计培训人数达300人。严格涉水执法工作,依法拆除涉河违法建筑、取缔肥水养殖,依法治水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水务改革不断深化
全市在建和已成大中小型水库均成立了管理机构。大型水库明确为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市水务局管理;中型水库明确为市水务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委托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小型水库成立了管理所,其中小(1)型水库由县(区)水务局管理,小(2)型水库由乡镇负责管理。大中型水库和小(1)型水库人员经费和管理费均全额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小(2)型水库管理由乡镇财政实行定额补助。全市37460处小型水利工程开展确权颁证,确权颁证率达41%。建成115个乡镇水务站、17个流域水务站,实现水务服务机构覆盖所有乡镇目标。大力招商引资,通过出让供排水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现有供排水企业产权融资等方式,实施BT、BOT、BTT等建设模式,深入推进供排水市场化,引进社会资本投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管理。
六、总体评价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务发展按照市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产业用水现代化,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防汛减灾手段信息化”目标,以“保供水、防洪水、治污水、护水质、强水产、育水景”为抓手,不断完善大中小微结合、利农利工利商利民的水利综合体系,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老区精神,尤其在大中小型水库建设、民生水利建设、水务多元投入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水务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季节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水资源开发利用不高和防洪减灾能力不强等仍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和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面对“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水务发展的新要求,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水务建设,坚持抓大强小建水系,开源节流严管理,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水务发展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一、水务发展现状
巴中建地设市以来,全市水务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水利工程6.82万处,形成蓄引提水能力5.28亿m3,耕地有效灌溉面积132.3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8.54万亩,农村供水工程受益人口303.78万人,城镇内涝治理面积12.5km2,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1km2,建成城镇堤防84.24km,地方电力装机容量15.74万kw,年发电量9.44亿kw·h,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水务发展与巴中后发赶超、脱贫奔康、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与推进绿色价值再造、建设“诗意山水、五彩巴中”的任务相比,与全市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面临一些差距和短板,“水缺”、“水患”、“水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治水脱贫、兴水奔康还任重道远。
(一)农村饮水不安全仍然突出。据2015年核查,全市仍有71.5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急需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予以解决。
(二)防洪减灾能力严重不足。巴中属大巴山暴雨区,十年九旱、洪水频发、旱洪交错是我市的基本水情。缺少防洪控制性工程蓄洪削峰,沿河城镇堤防工程建设滞后或防洪标准低,全市还有中小型病险水库384座和50条山洪沟急需整治,防洪保安形势严峻。防汛抗旱信息传递和处理手段无法对重要雨情、水情做出科学预测预报,不能满足现代化防汛指挥要求,致使全市防汛工作仍处于“有灾救灾、出险抢险”的被动局面,防洪减灾能力依然严重不足。
(三)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每年汛期的水资源量占年度总量的80%左右,季节性缺水矛盾突出。受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影响,水土流失严重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全市尚有165个乡镇未建成污水处理站,每年向河流排放未经处理的工农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使河流遭受不同程度污染,库塘富营养化养殖也造成水体污染,保持良好水生态面临挑战。
(四)以水兴城兴业任重道远。全市城乡建设对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的规划设计不足,水的灵气、水的品质、水的内涵没有得到很好彰显;水产养殖布局散、规模小、层次低,尚未形成全产业链,难以产生较大效益;水体开发、水上旅游、亲水运动等业态仅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低。
(五)水务体制机制仍不完善。水务一体化改革不彻底,尤其是城镇供排水存在省与市、县(区)部门不对口、职能交叉,“多龙管水”问题未根本解决。水资源管理职能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的状况仍然存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建立,水价形成机制有待完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尚需探索。
(六)水务投入地方配套难。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力度,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利发展基础条件,较好地解决了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因市、县财政困难,水务项目建设地方配套很难足额到位,尤其是大中型水库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难,靠中省补助资金仅能完成枢纽工程建设,致使渠系工程停建、缓建,不能按时完成竣工验收,无法正常发挥工程效益,甚至影响后续水利项目争取。
(七)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全市水利工程蓄引提水能力5.28亿m3,占水资源总量比例约9.3%,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已成大中型水库只有4座,蓄水能力1.04万m3,占水资源总量的比例为1.6%,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10)。已成水源工程渠系配套建设滞后,实际有效灌面132.30万亩,仅占全市设计灌溉面积的56%,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突出。由于缺少大中型水库工程发挥调蓄作用,加之渠系配套工程建设满后,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22%,远低于国际公认30-40%的水资源合理利用程度。
第三章 “十三五”水务发展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坚决落实市四次党代会“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小康”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市委 “决战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城乡饮水安全化、水环境生态化、防洪减灾调度信息化、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产业用水现代化、城镇河道景观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和水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务投融资机制,健全基层水务服务机构,加强水务队伍建设,落实政府发展水务的主体责任,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治水积极性;抓住国家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机遇,以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扶贫为重点,全面推进骨干水源工程、防洪减灾工程、农村水利工程、水生态保护工程、城乡供排水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程和水务发展能力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好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生产用水,充分发挥“以水促发展、以水惠民生、以水优生态”的基础作用,建成覆盖全域的综合水利体系,为全市脱贫奔康提供坚强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生优先,强化“供水”保障
按照巴中2020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加速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成疾、因水致贫”的瓶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大中小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确保源头“有水可供”;抓好城乡供水体系建设,确保饮水“安全可控”;抓好农村渠系配套建设,有效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灌溉“有水可用”。
二、坚持兴利除害,加大“治水”力度
继续加强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增加工程蓄水量,增强生活、生态、生产用水保障。着力洪水要“防得住”。始终坚持未雨绸缪,高标准建设城镇堤防、防洪控制性工程及预警预报监测系统,确保“标准内洪水不溃坝、超标准洪水不死人”。着力积水要“排得走”。加快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城市低洼地带排涝设施,坚持“新增基础设施建设到哪里,排水管网(沟渠)就布局到哪里”,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确保“小雨不积水、中雨不成涝、大(暴)雨不受灾”。着力污水要“除得尽”。坚持“杜绝直排、污水进网、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确保所有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坚持人水和谐,做实“活水”文章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管水”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有效运用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水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依法保护河、湖、库等水体,真正做到建管并重。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要求,水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源建设、城乡供水、农田灌溉、排水排涝、污水处理、防汛抗旱等涉水事项统一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避免“多龙管水”、推诿扯皮。进一步加强多元投入。继续争取上级投入、鼓励金融投入、强化社会投入,通过PPP、BOT、“BOT+政府股权合作”等模式,吸纳企业和个体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独资参与水务项目建设运营。进一步提升工程建管水平。坚持规划引领,高起点、高标准、前瞻性、可持续做好水务发展规划,不求“高大全”,但求“精准实”;坚持优质建设,无论大中型水库还是小微工程,务求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坚持精细管理,用水调度、日常管护、工程维修、防汛保安、综合利用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
五、坚持改革创新,突出两手发力
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强化政府在水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深化水务改革,拓宽水务建设投融资渠道,创新水务建管体制、水价改革、水权市场培育等制度建设,整合各种资源,集中各方力量,推进水务又好又快发展。
六、坚持轻重缓急,注重综合效益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巴中“两地两区一中心”建设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确定市内不同区域水务发展的重点目标,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加快在建项目的进度,新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充分发挥水务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综合效益。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建成红鱼洞、黄石盘、牛角坑、二郎庙、双桥、天星桥、湾潭河等大中型水库,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5.72亿m3,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市主城区和三个县城在2020年前全部实现双水源供水,城市供水保障率达到100%;农村饮水以通村达户全覆盖、户户有清洁水为目标,加快实施水源工程、净化处理工程、管网入户工程,在2020年前新解决71.5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1万kw。
二、防洪抗旱减灾目标
新建市及县(区)江河治理堤防71km,实施中小河流治理61个乡镇149km,完成38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治理山洪沟50条,进一步完善水文基础站网建设,完成水情自动测报信息化系统建设和三县两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加快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城市低洼地带排涝设施,坚持“新增基础设施建设到哪里,排水管网(沟渠)就布局到哪里”,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确保“小雨不积水、中雨不成涝、大(暴)雨不受灾”。
三、水务扶贫目标
饮水安全以通村达户全覆盖、户户有清洁水为目标,以水源工程、净化处理工程、管网入户工程为重点,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安全体系;2018年实现699个贫困村、31.83万贫困人口人人饮上安全水。水生态环境以污水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改善,基本建成30万亩冬囤水田。产业用水保障着力大中型小水库和小水池、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小水窖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四、节水目标
根据“三条红线”控制目标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9亿m3以内, “十三五”末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新增节水灌面19.96万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3m3。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100%。坚持“杜绝直排、污水进网、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建成16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完成南坝污水处理厂搬迁,市污水处理厂厂外干管和提升泵站建设、三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和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加快建设市、县(区)污泥处置中心,加大污水直排整治力度,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确保所有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0%,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5%,水污染问题基本得到遏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km2。创建柳津湖、恩阳城区段、南江玉湖、平昌双桥水库、巴州天星湖等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31个,广泛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乡(镇)、社区创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六、水务改革管理目标
全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全面到位,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水务工程产权制度和投融资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和多元化的水务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依法治水进一步加强,基本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巴中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十三五”规划指标 |
备 注 |
1 |
用水总量 |
亿m3 |
[ 6.9 ] |
约束性 |
2 |
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 0.5 ] |
约束性 |
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m3 |
[降低到43m3] |
约束性 |
4 |
新增节水灌面 |
万亩 |
19.96 |
预期性 |
5 |
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 |
亿m3 |
5.72 |
预期性 |
6 |
新增和改善有效灌面 |
万亩 |
50 |
预期性 |
7 |
农村集中供水率 |
% |
[ 85 ] |
预期性 |
8 |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数 |
万人 |
71.5 |
约束性 |
9 |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
万kw |
11 |
预期性 |
10 |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km2 |
400 |
预期性 |
11 |
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 |
% |
[ 100 ] |
约束性 |
12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 |
[ 90 ] |
预期性 |
13 |
乡镇污水处理率 |
% |
[ 85 ] |
预期性 |
注:指标带[ ]为“十三五”末达到数,其余为五年总数。 |
第四节 规划水平年
第四章 “十三五”水务发展任务
第一节 总体任务
围绕打胜城乡一体化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攻坚战,建成红鱼洞、黄石盘、二郎庙、湾潭河、双桥、牛角坑、天星桥、金台、方田坝、纸厂沟等(2+5+3)大中小型水库,开工江家口、青峪口、青龙嘴、干沟河、双河、官房沟、案家沟、望京、寒溪寺、苍库湾、三溪沟、汇田河、麻石湾、陡嘴河、白花溪等(2+6+7)大中小型水库,启动高桥、兰草、泥溪、龙洞沟(扩建)等(3+1)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努力为脱贫奔康提供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生产用水支撑和保障;实施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解决7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县县双水源供水、乡乡稳定供水、村村安全饮水;建成县(区)城区堤防及61个乡镇堤防,完成38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治理完成50条山洪沟,加强防洪预警系统建设;建成市、县(区)城区及63个易涝乡镇排涝设施;强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新(续)建6个市、县(区)城区污水(污泥)处理厂和165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实施“五河三库”等水系连通工程畅通水系和改善生态,系统整治江河湖库,建成柳津湖、红鱼湖、天星湖等31个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深化水务工程产权制度和投融资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和多元化的水务投入保障机制。完成水务投资318.79亿元。
第二节 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水务基础设施网络
(一)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优先加强对保障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生产用水作用突出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完成二郎庙、双桥、天星桥、湾潭河水库枢纽工程和干渠工程。完成牛角坑水库补水工程和渠系工程。开工建设官房沟、干沟河、青龙嘴、望京、双河、案家沟等6座中型水库,力争基本完成枢纽工程建设。完成通江方田坝、南江金台、平昌纸厂沟3座小型抗旱水源水库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巴州寒溪寺等26座新(改、扩)建小型水库工程,适时启动恩阳曹桥等339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
(二)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防洪控制性水库:建成红鱼洞、黄石盘水库枢纽工程,加快推进红鱼洞水库渠系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青峪口、江家口水库枢纽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巴中市化成、巴州区宝珠、恩阳区断垭、通江县长田湾、南江县毛冠子、平昌县丰收等384座(市本级1座,巴州38座,恩阳61座,南江84座,通江90座,平昌11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江河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新(续)建巴州城区等江河治理堤防71km,实施巴州三江镇、恩阳明阳镇、通江两河口乡、南江坪河乡、平昌坦溪镇等61个乡镇中小河流治理149km。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坚持将行洪论证作为城市排涝工程可研审批的前置要件,加快建成巴中城区和南江、通江、平昌城区及一些易涝场镇排涝设施。山洪灾害防治:实施50条山洪沟治理,加强山洪灾害监测系统、预警系统、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系统集成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三)加强生活用水保障工程建设。城市供水工程优质保量。升级改造水处理设施,扩展延伸供水管网,实现巴城和三县城双水源供水,全市城市供水保障率100%。续建市二、三水厂,实现一、二、三水厂联网运行;建成恩阳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成南江县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成通江县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农村饮水工程提质增效。实施三县两区农村饮水工程升级提质增效项目,对年久老化影响供水水量和水质的工程、部分分散工程采取更新改造现有供水工程和供水管网、新建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延伸供水管网等措施,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供水骨干工程网络体系,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
(四)加强生态用水保障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绿水工程”和“清水工程”,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河湖库水污染防治,实现“整治一座水库,还一库清水”,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完成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一期,建成市污泥处置中心。建成恩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干管工程。建成南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通江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平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清江、曾口、柳林、涪阳、长赤、坦溪等165个乡镇场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排污干管,实现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试点建设部分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站。水资源保护:严格管理水功能区,完善恩阳水功能区划分,设立水功能区标识标牌;整治143个入河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源达标建设,对县城和187个乡镇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设置界碑和警示标牌,隔离防护;加强对水功能区、水库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实施水域管理,确保区域水域面积稳中有升,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永续;合理确定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与供水水库、地下水的生态水位,建立河库生态健康定期评估制度;落实水库、电站、闸坝生态用水调度与区域生态配水、补水机制;大力实施“五河三库”等水系连通工程,开展生态河道、生态清洁小流域、农村河渠塘池综合整治及水域保洁,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库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畅通水系,改善生态,打造河库绿色长廊;增加水资源的涵养能力,涵养田间水源、森林水源、河流水源,新增30万亩冬囤水田,绿化不宜耕种的坡地、荒地、滩地提高森林覆盖率,恢复河道蓄水和自净能力;开展巴城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生态巴中;打造水文化水生态工程,建设一批水景观长廊、中型水库风景区、具有水乡特色的精品小镇。水土保持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加快推进恩阳区何家店小流域等25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保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水保项目、省级财政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建设,开展以平昌县油坊河等10个坡耕地改造、经果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农村水电工程建设。编制完成流域面积50km2以上中小河流水能资源规划,实施平昌县洞滩等12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完成全市农村水电站标准化达标评级,继续申报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推进农村小水电建设。
(五)加强生产用水保障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围绕建成小农水示范市,加强连通工程、抗旱应急备用井、“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抗旱能力。继续推进农建综合示范区水利建设,积极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已成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龙洞沟、杨家沟水库等14个中灌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再造一个都江堰”中灌项目,加大已成中型水库渠系建设,建成一批水利现代化灌区示范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建设,按照集中连片原则建设综合示范区,每年打造示范区不低于10万亩。
二、奋力推进水务扶贫攻坚
以“保障饮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产业用水保障水平”为水务脱贫目标,以“饮水安全、病险库塘整治、大中型水库建设、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冬囤水田恢复、防汛减灾”六大行动为抓手,通过优化配置水务扶贫资源,构建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将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相结合,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全面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成疾、因水致贫”难题。一是保障饮水安全。以通村达户全覆盖、户户有清洁水为目标,以水源工程、净化处理工程、管网入户工程为重点,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安全体系。2018年,实现699个贫困村、31.83万贫困人口人人饮上安全水;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二是改善水生态环境。以污水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改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基本建成30万亩冬囤水田,实施中小河流治理61个乡镇149km,完成38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治理山洪沟50条。202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0%,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5%。三是提升产业用水保障水平。着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小水池、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小水窖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配套已成水库中型灌区渠道工程,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5.72亿m3,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5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96万亩,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1万kw,切实增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助力全市扶贫攻坚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大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需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大力加强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措施和农耕农艺节水措施,实施节水工程,降低农业灌溉用水10%以上,保证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以上。加大城镇节水,改造升级城镇供水管网,降低管网输水损失。加强工业和生活节水,严格执行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管理,推行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着力宣传和培养公民节水惜水意识。
四、努力提升水务发展能力
(一)防汛抗旱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将建成的中小河流水文站点纳入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管理,接入巴中防灾减灾大平台。继续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和旱情监测网站建设,构建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切实提高城乡防汛抗旱能力。
(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三)水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以水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引进一批水利工程、水务工程、农田水利、水文水资源、供排水、水质科学与技术、水景观建设等方面的科技人才,通过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解决饮用水原水生物预处理和高效消毒、优化饮用水处理工艺、供水排水管道渗漏快速检测、水景观水生态、污泥处理与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水平。建立水务重大问题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兴水治水管水纳入创新能力建设和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县(区)和供水、排水、水景观主管单位及企业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水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务人才战略,增加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立水务人才分类培养制度,利用“送出去”、“请进来”、“到一线”等办法全面开展水务职工培训。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人才+项目+工程”模式培养专业拔尖人才,为水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全面提高水务管理水平
(一)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建立监控评价体系,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限制纳污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党政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加强需水管理,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入溪河、入塘库排污口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重要依据。加强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饮用水源水质动态监测,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二)强化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水务工程规划、项建、可研、初设、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市、县(区)水务质量监督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定期开展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加强对县(区)水务质量监督机构的考评考核和指导。狠抓工程建设监管,切实提升在建工程质量。加强工程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验收,未按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加强已成工程运行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水库大坝管理责任制,公布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指导落实蓄水、安全监测、管理职责与运行管理基本要求等规定。严格审批水库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加强水库科学调度和风险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协助牵头部门抓好全市电子招标系统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水务工程标后监管制度,对标后履约责任追究、履约信用保证、现场主要人员考核等作进一步规范,强化工程项目实体监管。狠抓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市级负责大型、县级负责中型及以下工程的原则,督促重点水务工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站组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监督责任。
六、着力深化水务改革创新
(一)深化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供水排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地下水回灌等行政管理职能,健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二)深化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研究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丰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组建模式;全面核查全市水管单位定性定编、两费落实、管养分离、社会保障等基本情况,加大水管单位“两费”落实率,督促县级财政足额落实管理人员经费。
(三)深化水生态文明监管机制改革。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加强河湖、河道砂石开采管理具体措施,推进河湖岸线划定和利用管理工作,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抓住巴中市享有地方立法权的政策机遇,推进出台《巴中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巴中市城乡污水排放管理办法》;严守“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大中型水库建设与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同步启动机制,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水行政许可管理,从源头解决河道乱挖乱倒、污水乱排乱放、行洪线内乱修乱建等问题,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节约利用、有效保护。
(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在“十三五”末实现小型水利工程 “三有五落实”(产权证书、运行制度、工程档案“三有”,产权所有者、管理者、管护制度、管护经费、监管责任“五落实”),加快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创新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五)深化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在“市场发力”上深入探索,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融资模式,采取BOT、BOOT、BOO、TOT、ROT等运作方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争取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六)深化水价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完善有利于节约用水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加大水务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力度,推行两部制水价、分类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全面实行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七)深化水务行政监察执法机制改革。深化水行政审批改革,落实“一窗受理、办理时限承诺”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推行水务综合、联合执法监察制度,建立行政征收与违法追缴、许可审批与监督检查之间的工作衔接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高效协调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内部多头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重罚款轻监管、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
(八)深化水务优质服务新机制改革。加强乡镇水务体系能力建设,强化城乡供排水作风建设,整治行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公众对水务行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着力解决乡镇服务力量薄弱、窗口服务缺失、服务态度不优等问题。
第五章 投资测算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投资测算
巴中市“十三五”水务发展分县(区)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名 称 |
巴州区 |
恩阳区 |
通江县 |
南江县 |
平昌县 |
经开区 |
市级 |
合计 |
骨干水源工程 |
62931 |
59986 |
67080 |
67097 |
69811 |
|
15000 |
341905 |
防洪减灾工程 |
124762 |
224271 |
187561 |
287042 |
170168 |
|
33000 |
1026804 |
生活用水保障工程 |
28342 |
29841 |
201405 |
75731 |
81020 |
4950 |
53700 |
474989 |
生态用水保障工程 |
100338 |
100643 |
191195 |
161479 |
173320 |
12500 |
44000 |
783475 |
生产用水保障工程 |
104531 |
38610 |
97600 |
57280 |
116769 |
|
|
414790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2570 |
3700 |
11500 |
125600 |
2551 |
|
|
145921 |
合 计 |
423474 |
457051 |
756341 |
774229 |
613639 |
17450 |
145700 |
3187884 |
第二节 资金筹措
全市 “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完成投资318.7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投资149.02亿元、省级财政投资58.18亿元,市级财政投资14.71亿元,县(区)财政投资52.49亿元,利用PPP模式、银行贷款等其他投入44.39亿元。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作为我市水务建设的主要投入渠道,同时加大市、县(区)财政投入,大力招商引资,运用市场手段,广泛吸纳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水务建设市场。
第三节 效益分析
到“十三五”末,全市总蓄引提水能力达到11.0亿m3,有效灌面达到138.2万亩,节水灌面达到28.5万亩,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全市水文基础站网建设日趋完善,基本建成城乡防洪减灾体系,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50年一遇,61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场镇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9亿m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3m3,农村饮水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增水电站装机11万kw,水能资源开发合理有序。城区污水处理率90%,乡镇污水处理率85%,河流塘库水质明显改善,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达到100%。治理水土流失400km2,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第六章 水务发展远期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总体目标
规划至2025年末,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13.59亿m3,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9亿m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31m3,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完成2座大型防洪控制性水库建设,开工4座大中型水库建设;新建城区堤防20km,实施中小河流治理35处62km,完成5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治理山洪沟24条32.5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km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2%和87%,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100%;新增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8个。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体系、防洪保安体系、城乡供排水体系、水环境保护体系和科学的水务管理体系,为巴中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
第二节 主要任务
完成青峪口、江家口2座大型防洪控制性工程和官房沟、干沟河、青龙嘴、双河、望京、案家沟6座中型重点水源水库建设,开工建设高桥、泥溪、兰草、龙洞沟(扩建)等大中型防洪控制性水库和重点水源水库。续建“十三五”期间未完成重点小型水库,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区堤防和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升级提质增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整治、已成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建成市、县(区)、重点场镇后备水源工程,继续完善供水管网、排水排涝工程,续建城乡污水处理厂(站)。继续大力实施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水利风景区建设,继续加强农业节水、工业和生活节水,全面构建节水型社会。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骨干水源工程、防洪减灾工程、生活用水保障工程、生态用水保障工程、生产用水保障工程等。其中骨干水源工程提高供水能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防洪减灾工程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保障防洪安全;生活用水保障工程升级改造城乡供水设施,提高供水保障率;生产用水工程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生态用水保障工程主要加强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由于规划项目所承担任务以及保障对象的不同,其环境影响各异,其中水生态文明建设属生态恢复与保护类工程,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规划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骨干水源工程包括大中型工程、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工程实施的主要有利影响为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5.72亿立方米,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区域供水能力。其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使原有天然河道的水文情势发生变化、水库淹没及占地、移民安置、水土流失、灌溉回归水对水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用水的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结合项目区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在分析河道内外环境需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项目开发任务。
防洪减灾工程包括防洪控制性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江河堤防工程、排涝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防洪减灾工程的主要有利影响表现在可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重点江河和重要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不利影响是改变河流水文情势、防洪水库淹没及占地、移民安置、水土流失以及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影响。
生活用水保障工程包括城市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可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供水骨干工程网络体系,使城市供水保障率提高到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其不利影响是工程建设占地、局部水土流失。
生产用水保障工程包括已成灌区续建配套,抗旱连通工程、“五小水利”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生产用水保障工程建设的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其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生产用水保障工程可能涉及部分小流域、生态敏感区域。
生态用水保障工程包括水资源保护工程、河湖连通工程、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城乡排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水利风景区和水文化建设工程。生态用水保障工程建设可有效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排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通过规划实施,使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0%,乡镇污水处理率85%,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00平方公里,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第二节 对策与保护措施
高度重视水务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一、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持湖库的合理水位,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根据大中型水库涉水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需水要求,在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前提下,下阶段进一步研究综合用水(生活、生产、生态)需求以及调度运行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对水库下泄流量提出明确要求。
二、对具有城乡供水任务的水源工程要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相应的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进行分级防护,防止水质污染,确保供水安全。规划项目若涉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禁止污水集中排放。
三、具有农业灌溉任务的水源工程应提高灌区灌溉水利用效率,同时强化区域农业环境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努力减少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降低灌溉回归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四、防洪排涝工程的江河堤防工程堤线、堤型选择应尽量维持原天然河道的形态,避免大规模的截弯取直、整齐划一,尽量采用生态护岸,避免硬质护岸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横向阻隔。
五、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在红线划定的区域里实施严格管控。按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对涉及的受保护地区分类,明确在相应的区域内能否从事水利建设等活动,若允许开展相关活动,明确其开展的限度,将水利建设等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六、在规划工程的选址选线过程中,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等生态敏感区,切实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况下,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穿越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若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因自然条件限制,必须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等生态敏感区时,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生态敏感区的内部功能区划或者范围、界线进行适当调整。
七、优化和调整工程布局,慎重选择施工场地,尽量避开保护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对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采取避让、减缓、补偿和重建等生态影响防护和恢复措施,减轻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下阶段要进一步研究如通过采取栖息地保护、人工增殖放流、过鱼设施、保证下泄生态流量(预留生态库容、生态调度等)及制定相关的在线监测方案等措施减缓规划实施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八、优化工程选址和建设规模,尽量减少淹没占地及移民,从源头上减轻移民安置难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城镇、工矿企业以及专项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迁建或者复建选址,应当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九、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釆取相应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十、加强执法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联合执法,对于违反水资源管理、不按取水许可规定取水、浪费水和污染水资源、未按环境保护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第三节 评价结论
本规划实施后,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规划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将得以减缓、消除或改善。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规划是可行的。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战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加快转变水务发展方式、提升巴中水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的五年。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水务干部职工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政府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水务改革发展实践,切实增强加快巴中水务跨越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作为全市跨越发展的重点工作,抓大强小打基础,大兴水利促发展,严格管理增效益,深化改革激活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和“决战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水务支撑。
一、转观念抓改革,保障水务创新发展
保障水务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治水思路的战略性转变,重点加快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力促水务公共服务安全、公平、高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扭转发展方式,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小型水务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保障公益性小型水务工程管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水务工程管理模式。健全水务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健全水务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二、补短板强软肋,保障水务协调发展
保障水务协调发展,重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结合当前水务基础设施较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当前长远,着眼解决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问题,补强调蓄能力差、防洪减灾能力弱等短板和软肋,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尤其要加快推进红鱼洞、黄石盘等纳入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水利扶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保障贫困地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三、优生态重保护,保障水务绿色发展
保障水务绿色发展,加速破解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着力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水优先的方针,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全面落实重要河湖水功能区划,建立联合防污控污治污机制。
四、活市场谋共赢,保障水务开放发展
保障水务开放发展,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防洪保安、供水保障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现县(区)间共赢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性。加快推行PPP模式建设水利项目,加速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和融资服务,使水务事业发展和企业发展实现共赢,不断提高巴中水务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解水难惠民生,保障水务共享发展
保障水务共享发展,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水务发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突出抓好防汛抗旱、城乡供水、农田水利、生态环境等群众最困难、最需求、最期盼的涉水事务,坚持把群众受益度和满意度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推动水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强组织优服务,保障水务突破发展
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巴中“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的责任主体,行政首长为所在辖区第一责任人,重点抓战略布局,抓水利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中、省水利资金争取力度,加大市、县(区)财政投入,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探索建立财政奖补机制,推行“一事一议”调动农民自主参与建设小水利工程的积极性,确保每年对水利投入的总量有明显提高,保障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经费和水利项目配套资金。市、县(区)水务局是实施巴中“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的工作主体,要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以《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全面推进水务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涉水事务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强化水务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坚决打击破坏水工程、水环境的行为,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不断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提高科技兴水能力。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务人才战略,加强水务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配齐配强市、县(区)水务局班子。注重建立继续教育长效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中高级水务科技、管理人才,引进紧缺急需的水务专业人才,增加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与水务跨越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