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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市级部门责任清单(2020年本)》

发布日期:2020-08-24 11:12 文章来源:巴中市水利局   浏览量:

                                                关于公布巴中市水利局责任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

《巴中市市级部门责任清单(2020年本)》(以下简称《清单》)四届市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巴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现对《清单》作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和必要性

(一)编制依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9〕15号)和《巴中市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暂行办法》(巴府办发〔2016〕55号)要求,2020年4月市人民政府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巴府发〔2020〕6号)后,我市需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调整。

(二)必要性。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有利于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清单》共涉及38个行权部门(单位)、行政权力5391项,分两个部分。

(一)主体责任及边界责任清单。共对29个行权部门(单位)的389项主体责任、271项边界责任进行了明确,另有9个行权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1个行权部门(单位)的边界责任因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共为38个行权部门(单位)的5391项行政权力逐项编制了责任清单,共计明确责任主体329个、责任事项39370项、追责依据213类20600项、监督电话5326项和备注事项97项,另有65项行政权力的责任事项因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三、贯彻落实《清单》的要求

请市级各行政权力部门(单位)及时公示本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对照清单依法履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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