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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22-06-29 15:37   浏览量:

关于印发《巴中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水电站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构建水电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指南。

二、主要内容

《巴中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共四章三十条,分为总则、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附则四个章节。第一章全面解释了本指南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双重预防机制的责任划分。第二章全面解释了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定义和具体要求。第三章对危险源辨识和危险源风险登记评估进行了全面的说明,并对小水电站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做了具体规定。第四章作为附则,明确了本指南的解释单位。

三、制定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南。

四、重要内容解读

本指南适用于巴中市5万千瓦以下水电站,属国家电网、大唐电力等大型国企、央企管理的地方小水电站可参照总公司制度和规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其余小水电应参照本指南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水电站企业应建立健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接受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销号。

在水电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方面,水电站应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辨识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评价每个危险源风险等级,并确定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最终编制发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水电站企业应在电站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在具体的危险源点位设置危险源告知牌并落实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水电站企业应加强危险源点位、危险源管控措施的检查和监控,根据危险源风险等级确定检查的频次。

五、实施时间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由巴中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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