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0〕4号)和《巴中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评选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的通知》(巴总河长办发〔2021〕6号)要求,组织对我市申报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的县(区)进行了评选,经县级申请、市级评选、市总河长办公室审定等程序,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日
受理部门: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7—5286552
电子邮箱:bzshzzbgs@163.com
通信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7号
附件:巴中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名单
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巴中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名单
南江县、恩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