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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2020年第三季度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0-10-12 11:33   浏览量:

一、简政放权优服务。出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项目审批及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设报告、重大设计变更审批和蓄水、竣工验收等,自8月1日起,下放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水利局备案;同步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的审批、验收下放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该事项的放权,可减少200个水库项目4个环节的审批流程,每个审批项目直接缩短审批时间3天,直接受益近800个当事人。

二、明确权限提效率。出台《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权限的通知》,细化1条省管河道、2条市管河道及县域争议河道管护责任主体和范围,明确行洪论证等涉河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承办责任人,有效杜绝涉河行政许可、处罚等审批监管的盲区,切实实现行政许可当事人“一次办”。

三、下沉一线听民意。利用“四不两直”暗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议提案办理、省市调研等机会,先后承办省政协、省决策咨询委来巴调研饮水安全、河长制,7名处级干部到项目工程一线与参建各方、涉水涉河当事人点对点、面对面座谈,服务当事人78人;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12个,办结议提案11件,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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