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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水利局关于扎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达标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6 09:13 文章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各区县水利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排查与整改,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得到真正解决,确保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达标、运行管理规范,水利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达标复核工作,并以川水函〔2020〕135号文件印发了《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达标复核工作方案》。为全面抓好我市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复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水利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将达标复核工作作为2020年6月底前全局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查,班子成员要分片分区域负责;要动员和组织全局的力量开展复核与整改的督导与指导;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开展队伍培训,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二、把握重点要求,切实做好复核与问题整改

一是准确把握复核对象。要对所有建卡贫困户的饮水现状进行复核,不能漏村漏户。尤其要特别关注四类重点贫困户,即大排查或其他方面发现有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解决措施较为薄弱区域的贫困户、千人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或分散供水的贫困户、集中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采取分散供水方式供水的贫困户。

二是准确把握复核任务。围绕“复核贫困人口的农村安全饮水是否真实达标,复核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认定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复核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的工程是否建立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成效是否能长期巩固”三个重点开展现场复核,并逐户填写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复核问卷,汇总形成县级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入户复核及问题整改清单(格式见川水函〔2020〕135号文件表一)。围绕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和水利部“4月底前要完成各种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工作,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达到98%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总体要求开展自查。围绕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发放开展复核,看是否按照规定制作、发放、张贴明白卡。

三是逗真碰硬推进问题整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是贫困户的饮水不达标问题或者是达标认定程序的问题,还是饮水工程长效机制建立的问题,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规定整改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清单管理。

四是把握时间节点,规范情况报送。 2月25日前报送县级整改工作方案;自2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前,每月28日向市水利局报送复核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格式见川水函〔2020〕135号文件表五);要将省、市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报送市水利局或水利厅服务队。

三、组建市级服务队,强化暗访指导

市水利局成立由党组成员任队长的5个市级服务队,分县区负责此次达标复核工作的指导与暗访工作。

第一服务队:队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华,副队长王明军,队员易志强、李爵。服务指导平昌县。

第二服务队:队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斌贤,副队长苏智蓉,队员李昊、赵秋。服务指导通江县。

第三服务队:队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仲贤,副队长马从国,队员李腾飞、陈万洲。服务指导南江县。

第四服务队:队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月志,副队长黄健博,队员何映菊、刘渠。服务指导恩阳区。

第五服务队:队长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杨大璋,副队长白炜,队员李松伦、李林刚。服务指导巴州区、巴中经开区。

市级服务队职责: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复核与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再复核。一是自3月起每月开展1次,每队累计抽查再复核的贫困户数不得少于300户;抽查覆盖的乡镇累计不得少于该区县乡镇总数的2/3。二是对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及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各地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及时反馈给区县水利局并负责督促整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区县党委政府。三是每月28日前,将经队长签字同意的复核情况资料送水利科。

市级复核工作联系人:王明军、易志强,联系电话:13981662974、7702046,QQ:34200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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