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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三举措”选优配强村级水利巡管员

发布日期:2021-03-11 10:30 文章来源:平昌县水利局   浏览量:

公开公正,择优选录。设置村内水利工程巡管员,是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强化农村水利工程后续管理的重要举措。我县选录过程中,优先考虑贫困程度较深、“三边”村、退伍军人家庭。通过“村公告—本人申报—镇审核—村公示—部门联合审定”的方式,选聘出24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水利工程巡管。

明确职责,严格管理。按照“县建、镇聘、站管、村用”的管理原则,制定了相关选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巡管员水利巡查和日常管理职责。各镇负责对水利巡管员选聘工作的监督管理,县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其选聘、管理、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轮流坐庄、代为履职等情况,切实打好镇村水利管理结合牌。

加强培训,定期考评。严格把控培训质量,依照各村具体实际情况对巡管员进行了针对性岗前培训,全力保障水利工程巡查工作的高质高效。全面建立了“区-乡镇、乡镇-行政村、行政村-水利巡管员”三级考核机制,对水利巡管员实行计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劳务报酬挂钩,年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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