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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巴城自来水里面收取垃圾费

信件编号: 20170419164842751 来信时间: 2017-04-19 16:42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马****
内容:

 为什么巴城自来水里面收取垃圾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水利局    答复时间:2017-04-20 16:32

答复意见:

根据国务院第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第2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巴中市发改委关于巴中城区(含兴文)自来水价格及污水、垃圾处理费价格的通知》(巴发改〔2013〕342号),明确了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有偿服务”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巴中圣泉水务公司在自来水费中一并代征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规定了收费许可标准为按0.4元/吨征收,供水企业代为征收后及时上缴市财政国库,专项拨付用于巴城垃圾无害化处理。

垃圾处理费与小区物业的垃圾费的区别:小区物业的垃圾费是小区收取的从垃圾箱中收集至市城管局统一设置的垃圾中转站前的清扫、保洁、运输等卫生保洁费用。小区物业的垃圾费是一种有偿服务费用,用于支付或物管企业提供的清扫保洁服务费用。垃圾处理费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统一转运、运输和最终无害化处理而产生的费用。

巴中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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